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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布依族的源流及习俗 潘吉祥

鲁甸布依族的源流及习俗 潘吉祥
作者:admin 日期:2017/6/30 21:12:56 文章来源:中华布依网

鲁甸布依族的源流及习俗

潘吉祥

                    

                       鲁甸布依族的源流

    鲁甸布依族2006年以前称“仲族”,属金沙江下游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中的仲家人。

    布依族来源于古代百越人中骆越人的一支。古越人中分布在四川、湖北以南一带的称“越”,在广东东部和靠近广西的称“南越”,在广西中部的称“西瓯”,在云南的称“滇越”,在湘西和贵州南部的称“骆越”。“骆越”因肯食“雒田”和其活动地区多“骆田”而得名。“雒田”与“骆田”相通,“骆越”即是“肯食雒田的越人”。红河流域垦食“雒田”的人即是贵州南部的“骆越”人。骆越人向北扩展,顺南盘江、北盘江而上,进入六盘水地区,再往北迁移,进入贵州威宁县境,再往西迁,即入鲁甸。

    明代以来,明太祖以“调北征南”、“调北填南”、“卫所屯田”等措施不断从内地移来大批汉民和士兵设立“卫所”,屯田实边。洪武十四年(1381),命傅友德、蓝玉、沐英率30万大军征云南。洪武十五年﹙1382﹚云南平定,留沐英镇滇黔。沐英在盘江至大理60里设一堡,留军屯田。明初移入的汉族军民,或举家定居,或娶布依族女子为妻,融合于布依族中。由于历代统治者推行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规定“士人不得入学,不准参加考试,不得任用流官”,致使布依族先民向西迁徙进入鲁甸。有些在家谱和迁徙传说中,将祖先称为“南京”或“江西”来的。

根据境内小寨镇赵家海杨、胡、潘姓的家谱和上辈口传,三姓先后于明末清初分别从贵州省威宁县的牛棚、红岩、八地迁入鲁甸小寨。其祖先是来开山斩草、开垦稻田的。

    翠屏西屏村梁子社王姓,称祖籍是江西吉安府太和县柳树湾,祖先来到翠屏新明梨树坪,后迁西屏梁子上已有5代人,与小寨、巧家新甸胡姓是亲戚,与龙头山沙坝王姓是家族。西屏松山罗姓,与王姓祖籍相同,清乾隆年间到巧家包谷脑老屋基寨子上,后迁到西屏松山,至今已有13代,与贵州威宁顺田坝高坎子和红岩的杨姓是亲戚。

龙头山镇光明村的刘姓,称祖籍是南京应天府白马街柳树巷,入滇后,落籍鲁甸塞底海,后迁火德红镇南筐村的红色寨,再迁文屏镇鸣楼、蒿枝节,分3支,迁小寨镇高坡,又迁龙头山镇沙坝新寨,再迁龙头山镇光明澡坡,后搬龙头山镇的王家坪子,到鲁甸已9代,分布龙井、天生糖、光明、沙坝、南筐等地。

火德红南筐田坝潘姓,称祖籍是南京应天府,入滇落籍鲁甸鸣楼,后迁至火德红南筐上寨、下寨,已有12代。八大房分支,两支迁往东川碧古坝,一支迁巧家米粮坝,一支迁小寨后山,一支迁贵州威宁顺田坝,一支留南筐,两支去向不明。

布依族,历史上有不同的称谓。汉时称“夷濮”,后称“夷僚”。唐时有“谢蛮”、“都匀蛮”、“白水蛮”之称。宋、元时有“蕃”的记载。自元始称“仲家蛮”。明、清时称“仲苗”、“仲蛮”、“青仲”、“仲家”。从清代到明国年间以称“仲家”为常见。境内火德红南筐、小寨赵家海有“水仲家”、“水边户”、“仲家子”等称谓;彝族称其为“撒兔”,意为白汉人;苗族称其为“阿沙”,意为外来少数民族,还有自称“布夷”、“布喂”等。多数仍称 “仲家”。

“仲家”说法有二。其一是喜居河谷、平地,喜种水稻,故称“仲家”,系“种家”之异写,意即种庄稼能手。其二是传说其先民在白马主征江南时,身穿重甲,呼重甲兵。后称之为“重甲”,演化为“仲家”。由于历史的原因,鲁甸的“仲家”长期未确定民族族称,一直以“仲家人”的身份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自称和他称中的“仲家人”,被统计为“仲族”。在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中,按云南省的统一规定,“仲族”归入壮族登记,据此,调整了1953年、1964年第一、二次人口普查的有关数据,有的归入壮族,仍有大部分坚持“仲族”族称。1990年、2000年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仍按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归类,仍归为壮族。2006年在鲁甸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鲁甸的“仲家人”正式归为布依族,了结了“仲家人”长期期盼的心愿。


               鲁甸布依族的习俗

    一、崇拜

    自然崇拜是以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古树怪石、打雷下雨等自然现象都是神灵作用的结果。顺从自然将受到神灵保佑,违反神灵,违反自然,将受到神灵的惩罚。小孩取名为小石门、小树林等,小孩即可避免夭折。神灵观念的存在,导致对神灵的崇拜,祭神树、祭水井、祭山等均属对自然的崇拜现象。1950年前,祭神树较为普遍,而且隆重,每年均要焚香、烧纸、杀鸡、宰羊。1950年后,求神树免灾,使自家人畜兴旺,五谷丰登。

祖先崇拜是祖先则不同于鬼神,是子孙的保佑者。因此,家设神龛、族立祠堂,供逢年过节祖先回来时使用。食用好菜时都要先供祖先。外出饮酒前,用一点酒,在神龛前,背向左右弹两滴,意向祖先敬酒。用餐时,将筷子在碗中外挑3次,意向祖先供食。

布依族的布目﹙先生﹚是祖先崇拜的宗教职业者,是人与神、人与鬼的媒介。人们病灾时,常求助于布目,请他通神鬼。布目受人尊敬、崇拜,在布依族中有很高的地位,被视为“神”。

二、饮食

鲁甸布依族以大米、玉米、马铃薯、荞麦、豌豆、蚕豆为主食。食物加工同于其他民族。蔬菜以青菜、白菜和瓜类为主。肉食有猪、鸡、羊等,以猪肉为主,及少数人也食狗肉。猪肉除食用新鲜的以外,大部分制成火肘、腊肉。名菜有干胆生、血辣子、和血豆腐。干胆生:冬腊月宰年猪时,将猪血、猪小肠、猪肝煮熟后剁碎,搅拌均匀,加生姜、大蒜、生葱、花椒、辣椒混拌即成。血辣子:将干辣椒剁碎,放入加有香料的猪热血中,待血凝冷后装入罐里封闭,十余天后即可食用。即可单炒,也可作其他菜的佐料。血豆腐:年前杀猪时,将豆腐捏碎、五花肉剁碎、用猪血掺和拌匀,捏成团状晒干即成。食用时,即可蒸煮,也可炒食。

三、服饰

鲁甸境内的布依族小聚居大杂居于回、彝、苗、汉等民族中,服饰上受周围民族的影响。火德红镇南筐村和小寨镇赵家海村的杨、潘、胡姓口述传统服饰有三种格调,主要以青、蓝、白色为主体色,也有以粉蓝、青白色为主的。

近代,男人穿的衣裤基本与其他民族一致,妇女穿裙子,主要保留在五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中。年轻人除节庆等场合穿裙子外,平时均穿长裤。

男人头包长约5~10尺的青白色、蓝白色帕子,身穿布纽大襟长衣或对襟短衣,下部着大腰大裤脚,脚穿双鼻搬尖鞋﹙古时﹚。从年龄上看,老年人喜穿青蓝布或麻布长衫,腰系长带。年轻人喜穿对襟短衣,外套褡褂。妇女头部包“勒条”、带子和青、白、蓝、粉蓝色头帕,身穿单层的大襟、短衣或双层白布褂。单衣制作为小圆领,右扣布纽。双层衣有内外两层,内层以青、蓝布为布料,外层用白布、花布制成,领口如和尚衣领,从颈后伸延向胸前,止于短衣下缘。袖筒略粗于单衣,穿时卷袖于手腕。衣长前到肚脐,后到腰部,与裙口相连。白布褂,长与衣相当,胸前正中有3~4寸含接。无纽扣,胸部以下缝一层3寸左右布条,成口袋状。下着青色、粉蓝色裙子,前系与裙子一样长的白围腰,又系蓝色腰带,于腰后打结,留带尾在裙子后摆上。妇女头饰有未婚和已婚的差别。未婚姑娘头包“勒条”,婚后包青白色帕子。“勒条”以白、红、花、青、蓝色布做成,长约3~3.5尺、宽1.5~2寸,长短依人而定。中段以白布做底绣“”字块花,上镶有星状和豆状的银、锡、绣花布条作装饰。“勒条”两边的部分分正反两面,正面用红花布,反面用青、白、蓝布延伸至两端,顶部呈三角形,每角上绣花线须子。

四、居住

境内布依族大多数居住在河谷凹地,沿河居住,不居高山。村落依山旁水,景色清幽。

布依族建房讲究屋基风水,通常选择前有向山、后有靠山、侧有护山的地形建房。若不能如愿,则主要讲究向山和靠山。建房前,请先生卜择动土、立柱、盖房、开门等吉日。住宅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屋内开间分堂屋和两耳间,进深1.5~2丈,开间1.2~1.5丈,3间合长约4丈。堂屋后壁中央设神龛﹙上下设楼﹚作祭祖之用,神龛下及底面置张供桌。地面进门右边设火塘。两耳间,前壁开窗。依左大右小之习礼,左间住老人,右间住小辈,无长者则长子居左间。若设厢房与正房相连,或与正房垂直,稍低于正房,厢房用作畜圈储粮及放置农具。从整体而言,每家门前设院坝,房屋周围有围墙,围墙内或屋外,果树林立。

    五、婚姻

布依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历史上婚姻的缔结因时间、地方的不同而有差异,只能在本民族内通婚,实行宗氏外婚姻即同族不同姓氏。旧时,与他族通婚者,开除其家族,所生孩子受歧视。因为本民族人口少,以乱亲不乱族的原则形成“网兜亲”,若弟兄有不同辈分的配偶,以“水落高叫高,水落低叫低”来解释。有“姑舅表”、“姨表婚”等。“姑舅表”婚中,以“侄女赶姑妈”为多,姑女嫁舅家少。

布依族的婚姻一般经过提亲、定根酒(点香)、送日期(开根)、嫁娶等过程。

提亲:男方看上女方,男方就请媒人提一壶酒到女方家提亲“讨吃”。女方家接酒就意味着亲事可议,否则,提亲失败。媒人第二次去女方家时,若提亲顺利,就吃鸡酒定日期。

定根酒﹙点香﹚:男方家准备一壶酒,请族中一位长辈与媒人到女家,女家杀一只公鸡,请族中长者陪客。之后,双方即成亲家,亲热异常。每到春节,未婚女婿备猪头、糯米粑到女家拜年。

送日期(开根):男女双方到结婚年龄,男家有意求婚,则于当年内请一长者带男方到女方家拜年,男家向女家求婚。女家同意后,男家请先生择送嫁娶吉日期送到女家,接着按日期送彩礼。

嫁娶礼仪:到姑娘出嫁之日,男家请数人到女家接亲,由一个男方长辈﹙称“客头” ﹚、媒人、一个酒礼歌手、一个接亲婆、几个年龄或辈份小于新郎的随从组成接亲队伍,人数为单数。带去礼物有︰1方﹙肋骨肉﹚、 1肘(1只猪前脚)、猪脖子、酒、一袋米(约三至四市斤)、一把木梳(给新娘2两菜油、12种颜色的花线(给新娘家绑手)、1块布(作避邪之用)、奶干钱(给新娘的母亲)。接亲队伍到时,女家用一张八仙桌挡在院坝,桌边插竹片折成弓,接亲队与女家歌手在桌边对唱酒礼歌后,才入屋内就坐。“客头”坐左,其余依次从左到右就坐。女家斟酒3次,以接待接亲人。第一次从左到右,斟第二次时双方唱酒礼歌,第三次斟酒时从右到左。完毕,接亲者从右开始起身离座。当夜晚饭后,接亲者中的“客头”同辈的妇女,用腰带捆住其腰部,叫其交出酒米饭等,尽情戏之。时至半夜,上头冠身时,新娘边梳头边更衣,边哭泣,哭父母,哭哥弟,哭姐妹。次日晨,接亲者用餐后,女家交出嫁妆给“客头”,随之发亲。女方家也要选人送亲,送亲人为送亲婆、“客头”、新娘的舅舅等,包括新娘在内为单数。男家待客礼仪同于女家待客,只增加挂红礼仪。挂红即在新郎新娘肩上挂红布,挂时说吉利话,如“这匹毛红长又长,出在苏州绸缎行……”。男家开桌吃饭,头巡行说席礼仪。说席者由新郎及陪郎组成,从神龛下面一桌说起,第一桌说完,新郎下跪,待“磕头”起身,代表女家给新郎挂红,说到三五桌即告结束,第二天早上,用毕早饭,男家摆好桌子请送亲人饮3杯酒,饮毕,送亲者启程转家,嫁娶结束。

回门:是布依族婚礼习俗的一部分,新娘到新郎家后要行回门礼仪。通常三天后送亲者回转时新郎陪同新娘回门。

离婚:旧时,布依族无离婚仪式,家庭关系破裂时,丈夫把妻子赶走,即算离婚。离婚后财产全部归男方。所养子女大多归男方抚养,若子女年龄小,则由女方带走,被女方带走的子女,随继父姓,不随生父。1950年后,离婚一般通过调解或法院办理手续。

六、家庭

布依族在维护自己生存、进步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形成了简单的社会组织。家庭是最小的独立父系社会生产单位,家有父系家长制,村有不受外界任何政治条件约束而产生的自然领袖。

家庭一般由直系亲属构成,由父掌家,由多个家庭成员构成一个家,一般由最大辈分者作主。无男性长辈由长子承担。家庭以三代同堂为普遍,少部分为四代,两代同堂。一个有子之家,娶亲后均分开居住,另立门户,成立新家庭。大的儿子依次分出后,父母与幺儿居住到寿终。儿子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安葬父母的义务。女孩则无权继承财产,仅父母在世时,大女婿(称“大蚂螂”)可分得一份父母在世时许下的遗物。绝嗣户的财产,通过家族会议处理,一般由最亲的侄男或侄孙来继承。

七、丧葬

境内布依族实行土葬。传统丧葬礼仪,依规模大小,分指路和赶嘎两种。指路,即为死者念指路经,亦给死者指路去阴间,指路后进行立幡、朝幡、游城等。届时,死者家及女婿家请人赶丧,布依语称“送高”、“送马”、“送供”、“送小“混骂”、“混夯阶”、“混松偿”等(意即送纸马等)。丧仪由主家备办,由布目(先生)主持。赶嘎分热葬、冷葬、假葬。“热葬”指人死立即操办的丧葬。冷葬指人死后停放一段时间才操办的丧葬。停放时间称“停尸待葬”。假葬,即无尸葬,亦即空棺葬,后代因不知长辈死于何方,即行假葬以表示孝心。葬时把一茅人置于空棺,以代死尸,由布目招死者之魂埋葬。若假葬结束后,知“死者”未死,则请布目收回葬礼。

一般而言,为死者办丧期间,孝子和请来的布目不吃油荤,办完丧事,即开荤。同时“披麻戴孝”,即孝子不戴头帕,反穿衣服,用麻丝系腰,孝女不戴头帕,用麻丝包发。

一般丧葬礼仪,死者在弥留之际,放一桌于神龛前,扶其坐于桌上,面向大门。落气后,在桌前焚烧钱纸,在死者口中放含口钱,继之洗尸,死者为男性,剃头刮须,女性则为之梳头,后穿寿衣。男性包帕或戴帽,女性包帕,穿无纽扣衣服,脚穿船形鞋,穿毕即入殓。家人依次瞻仰死者遗容后盖棺,置棺以凳上,停放于堂屋正中央。因各家礼俗有别,停棺有截梁放和顺梁放两种。棺与屋梁构成“十”字形,死者头向神龛,称截梁放。与梁平行,头向左,称顺梁放。棺下点菜油灯。之后,请布目按死者生卒年月择葬期,同时向亲友报丧。葬前,若仅操办指路葬仪,则一晚一早即结束。第一晚给死者奠酒烧香,将奔丧者带来的糯米做成饭招待亲友。接着开始指路,先由孝子说唱家谱,分配主家为丧葬备办用品。凡属赴丧之家,每家得5尺白布,其他用品主要归死者的女婿,分得最多者为“大蚂螂”即大女婿。次日早上发丧,发丧时棺材上放一只公鸡,直抬到墓地。下井时,用柴草或纸钱烧井,使之成“热井”,然后用米在穴底画符,放雄鸡入坑,使之啄食米后跳出井外,才放下棺材垒坟。若操办赶嘎,则时间为三天、五天、七天、九天,内容除指路礼仪外有立幡、打中、游城等,同时请人唱“混骂”、“混松偿”、“松马”、“松共”、“松高”、“松小”等。死者下葬3天后复山,即给坟添层新土。死者下葬3年内,每年腊月三十晚到正月十五期间,每晚在坟前亮灯至通宵。3年满后举行“招山”活动。届时,邀亲友到坟山杀羊祭祀。

八、节日

境内布依族的节日有春节、正月十五、清明节、端午节、六月六、七月半、中秋、重阳节(十月初一)等。较为隆重的是春节、正月十五、清明节、六月六、七月半、十月初一。

(一) 春节

时间从腊月三十至正月十五。据传,古时过春节为一月,“正月不完、大年不完”。后来,减为半月,并以正月初一至初三和正月十五日为隆重,但十五前一般不做农活。年三十晚举行“封应”,用纸钱贴神龛、供桌、农具等,迎接祖宗进家,与人同乐。煮菜时,青蒜不切断撕成长条放在肉里煮成长蒜,青菜和白菜撕成长条煮成长菜,意思是常吃常有,常吃常清静。子夜之后用新水蒸饭,天明即供祖宗。初一至初三,长者饮酒欢乐,谈天说地,青年人则约到野外对歌,“打蚂螂”,故春节为“蚂螂节”(蚂螂,用布裹成球状,外表秀花,缀上系带,即:绣球)。打蚂螂,可对抛,也可众人同玩,是男女青年人之间的传情物。正一月十五日过法与春节相同。

(二) 七月半

时间为农历七月十三日,被称为“月半”,以祭祀为主。

   (三)十月初一

    又称“牛王节”,也称“小年”。届时,祭祖时敬供牛王菩萨,用米喂牛,表示对牛慰劳。

    


           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鲁甸布依文化是朱提文化的宝贵财富之一,鲁甸布依族归类时间较晚,且杂居于各民族中,民族文化遗产遗失较为严重,但布依族的传统建筑、生活习俗、丧葬、婚嫁等仍保留有其独特的特点,为此,自2006年学会成立以来一直把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作为工作重点,相信在各届学会班子的带领下,在全县布依人的共同努力下,布依文化遗产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鲁甸县少数民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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