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昆明】云南职工医保可为 父母、配偶、子女支付,并可继承 |
作者:admin 日期:2021-12-24 图片来源:中华布依网 |
2021年12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下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实施办法》提升个人账户使用效益,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 省医保局局长黄宏伟介绍,《实施办法》坚持“保障基本、统筹共济,平稳过渡、政策连续,协同联动、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总体就是,立足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根据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保持现行门诊慢特病等门诊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同步推进个人账户改革和建立普通门诊保障两项任务,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医疗服务需求。
《实施办法》还细化了个人账户管理使用措施,提升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比如在继续保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针对在职和退休人员,分类调整。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继续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以往单位缴纳职工医保费中,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调整用于门诊共济保障,主要保障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对患病率较高、个人账户结余少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继续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今后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改革部署,逐步调整。 并将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产生的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益,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产业发展。还明确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在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时,因转入地无个人账户等特殊原因,个人账户余额无法转移接续的,可申请一次性清退。 此外,《实施办法》还安排了一些专项措施,比如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建立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等,进一步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图文/彭 锡 编辑/彭艳红 编审/典 导
“布依族大型文学史诗《花米饭》”和《布依方块古文字》由全国新华书店和昆明春晓书店销售。地址:昆明市滇池路南亚风情第一城星光天地四楼总部和昆明市新闻路图书批发城春晓书店。免费咨询电话:400 000 4079。网上销售:淘宝天猫网搜索春晓图书专营店,又再搜《花米饭》即可,或直接扫描以下二微码即可。 [如果邮购不到,可加本微信解决]
本站网址:http://www.中华布依网.com/ 《中华布依网》官网投稿和联系方式: QQ 728814981 邮箱728814981@qq.com
《中华布依网》官网二微码,当代大型长篇小说《凤凰折翰》(影视题材)提醒您关注。常点击识别二微码可直接打开第一时间了解官方消息。
|